政情通报

关于举行《玉溪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10-04-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玉溪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玉溪市工商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许方良   玉溪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尊平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董从寿   玉溪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学林   玉溪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马  莎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长

  (四)听证代表:

  1、孔 伟   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国有企业)

  2、张一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支公司 (国有企业)

  3、肖 扬   云南玉溪卷烟厂滤嘴棒分厂(集体企业)

  4、侯 蕊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时装厂(集体企业)

  5、普发林   玉溪市红塔区黄官现代烟草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6、郑绍瑞   玉溪太标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7、左正元   玉溪旭日塑料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8、刘炳恒   玉溪家佳购物超市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9、雷 羽   云南天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外资企业)

  10、黄江岚   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外资企业)
  
  11、王 琳   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外地企业在本地的分支机构)

  12、李 莉   玉溪日报社广告部(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13、何雅婷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14、玉溪市地方税务局领导1人

  15、玉溪市财政局领导1人

  16、玉溪市人大代表1人

  17、玉溪市政协委员1人

  18、行风监督员1人

  19、法律工作者1人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3、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采访报道。
                            

  

                   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