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在“十二五”云南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中全省排名第一
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委托云南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为第三方对云南省“十二五”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评估,玉溪市人民政府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一。
云南省“十二五”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评估设置“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务公开”“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法治政府的组织保障”及“社会满意度调查”等9个一级指标、47个二级指标和122个三级指标,侧重从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的外部视角,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程度、创新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对云南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和31个省级政府部门“十二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从评估结果看,玉溪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I(包括社会满意度调查指标)为914.33分,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第名一;总分Ⅱ(不包括社会满意度调查指标)755.33分,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二。从评测分析结果看,玉溪市九个方面指标的评估得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治政府的组织保障”两项得分为满分,“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务公开”得分均为90分以上,远远高出全省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