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HTC―(2013)―33)
华国土资告字〔2013〕22号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复〔2013〕275号)批准,华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HTC―(2013)―3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建设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 竞价阶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HTC―(2013)―33 | 华宁县青龙镇海关社区矣马谷村民小组 | 6.6447公顷 | 商服用地 | <0.5 | ≤20% | ≥45% | 40年 | 1000万元 | 两年 | 2492 万元 | 3万元/公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0日,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内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0日,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七、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自挂牌截至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九、挂牌出让具体事务由华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办理。详情参阅宗地挂牌出让文件或向华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咨询。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内二楼)
联系电话:0877―5016077 ,0877―5029123
联 系 人:赵先生、马女士
华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canton_model21/newsview.aspx?id=251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