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缓解了县区财政困难。2003年-2015年,省市共投入基层政权建设资金991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基层政权补助资金7951万元,市级配套1961万元,及时维护和修缮了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办公楼和综合业务用房,配备了急需的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功能设施,改善了乡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及综合公共服务职能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服务工作的部门机关办公条件,提高了乡镇基层政权为民服务能力,夯实了基层政权执政基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为规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于2007年就出台了《玉溪市县乡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结合中央、省级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又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了《玉溪市县乡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三是资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坚持以预算公开促进资金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和项目选择按规定程序进行。大部分乡镇对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计划和控制,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对项目从立项、实施、检查、验收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监管。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用来平衡预算、截留和挪作他用的现象。
四是做好项目储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16年申报基层政权建设项目50个,资金需求3797万元,省级下达基层政权建设资金1210万元,比2003年的60万元增长了19倍,比2011年的665万元增长了82%。
五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从2015年以来,按照《云南省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相关要求,以“重点有序、逐步实施、不撒胡椒面”和“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原则,重点倾向对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修缮。对县区的补助项目由2014年以前的6.8个压缩到3.1个,补助标准由2014年平均每个项目23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平均每个项目50万元,2016年平均每个项目64万元,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