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6年度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再创佳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7%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空气质量状况的发布情况: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3%,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为99.7%。玉溪市2016年度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9个百分点。
自2015年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举全市之力,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出台“八要”之绿色玉溪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开展了蓝天玉溪工程,启动“退二进三”工作、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车辆运输专项整治、绿色施工、公交优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绿色低碳出行等系列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成39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环保检测机动车12057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1279辆;全市实现了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全覆盖;“退二进三”的44户企业已关停、搬迁37户;拦截检查渣土、垃圾运输车辆26483辆,处罚车辆2524辆,查处货车违禁入城259起;全市建成城市燃气管道169公里,新增民用户5000户。通过一系列的举措,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2015年达到99.4%,2016年达到99.7%,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