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7.2合并数据

我市入选第一批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公布第一批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42个,涉及交通、环保、水务、医疗、养老、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个领域,总投资金额为1,907.22亿元。我市红塔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及雨污箱涵建设项目、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川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南北边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等4个项目入选,总投资金额为27.56亿元。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推广运用PPP模式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五网”建设等,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一方面学深吃透悟准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PPP模式各项政策,努力在我市各类项目建设中推广运用PPP模式,以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紧抓项目储备和申报,对我市各类建设项目具备采用PPP建设模式的,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推广运用PPP模式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努力在我市打造一批PPP示范项目。

  为确保本次省级PPP示范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实施,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按照云南省财政厅提出的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和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确保示范项目实施质量。二是统筹开展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防止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累计超过本地区整体财政承受能力上限,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三是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定期将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等重要资料和数据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综合信息平台。四是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按照省财政厅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和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要求,共同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省财政厅明确提出,如果示范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适合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省级示范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省财政厅将组织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财政局 发布人:杨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