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在入选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组织的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后,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落地,加快示范项目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圆满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构建“职责明确、协调有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玉溪市及时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并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期三年集中办公。
按照《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共涉及7大类,199个建设项目,总投资48.73亿元。如何确保规划的全面落地、项目的有效实施、资金的安全监管等,完善的组织机构必不可少。因此,玉溪市从思想认识聚焦,到部门行动集合,一方面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海绵城市申报、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另一方面,成立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跟踪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关键问题,同时,试点区所在红塔区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和理念政策宣传等活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在上述组织机构顺利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精神,做实、做细项目建设和推进中的具体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与项目单位、施工主体的纽带作用,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各项规划内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督促和协助相关单位落实项目建设内容。
2016年5月27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财政局 发布人:杨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