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由市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组成的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塔甸镇督查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县检察院、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检查组到塔甸司法所详细查看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对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谈话,详细了解了塔甸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意见反馈。
检查组对塔甸镇社区矫正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要让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身份,虽然在社会上服刑,但依然是戴罪之身,须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应严格依法履职,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二是提高矫正手段。要加强监管,不断创新监督手段,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要落实帮扶措施,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困难给予帮扶,要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要在矫治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上下功夫,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扎实开展好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塔甸镇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0人,期满解矫22人,目前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共8人,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