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至21日,玉溪市红塔区食安委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洪江带队,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和卫计局组成督查组,分别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汇报座谈、查阅痕迹资料的方式,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情况、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管理情况、食用野生菌(蜂蜜)中毒防控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进行调研。
针对此次督查,洪江副主任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乡镇(街道)食安办,健全完善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机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及《玉溪市红塔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监督;三是针对秋冬季节药膳进补习俗,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宣传普及附片、首乌等毒性药材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