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平县司法局获悉,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邻里和睦和社会和谐,2016年,新平县司法部门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受理各类纠纷2940件,调处成功2933件,调解成功率达99.76%。
据新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县司法部门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和遏制群体性事件、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新平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12次,受理各类纠纷2940件,调处成功2933件,调解成功率达99.76%,切实发挥出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作用。同时,完善“以案定补”矛盾纠纷调解奖励措施,共评定出符合“以案定补”奖励政策的案件2173件,涉及奖励资金221450元。由于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桂山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县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年-201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是玉溪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新平县司法局还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三下乡”、“三八”维权周、烟叶种植收购法治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年来,共开展宣传活动89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16789人次,组织普法专题教育活动510次,发放宣传材料14万份,开展法律咨询3829人次,建立法律图书角138个,开展“法律6+4”活动316场次。
另外,为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新平县司法局在局机关设立社区矫正宣告室,2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宣告,并对刑释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安置帮教建档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