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玉溪市水产工作站和红塔区水产站渔政执法人员到红塔区开展珠江禁渔执法宣传行动,本次禁渔工作围绕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开展宣传。主要以张贴珠江禁渔制度通告和张贴禁渔口号为主;2、沿河巡查。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本次市、区联合执法行动,工作中既有所侧重,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积极协作,分工不分家,圆满完成了宣传和沿河巡查的任务。
自2011年起,农业部实施珠江禁渔制度,每年4月1日12时——6月1日12时实行珠江全面禁渔。我市辖区内涉及珠江流域有华宁、通海、峨山、红塔、江川、澄江六县(区)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个湖泊。在珠江流域玉溪主要河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禁渔;三个湖泊根据实际情况禁渔时间延长。
每年4—6月是大部分鱼类的亲鱼产卵和幼鱼生长时间,开展珠江禁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渔业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渔业资源是渔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也是可再生资源,为避免资源的进一步衰退枯竭,通过让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的禁渔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捕捞强度,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镇企业局) 发布人: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