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7.2合并数据

玉溪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通报(续报二)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我市及时制定《玉溪市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转办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受理分类、转办交办、督察督办、反馈公开、汇总报告五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对收到的交办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转到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第一批次其中2个环境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商业小区垃圾转运站空气污染问题的处理结果

江川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对该小区垃圾转运站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垃圾转运站由于未实现封闭,垃圾转运过程中存在气味、粉尘及操作机械噪音影响周边住户的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江川区人民政府联系施工单位对该垃圾转运站进行优化改造。计划于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该垃圾转运站全部场地硬化,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池及雨水沟道,搭建彩钢瓦雨棚等工程建设改造工作,避免垃圾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水、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积极争取经费,购买垃圾压缩、转运设备,提高中转效率,并结合江川区总体规划,合理选址建设标准化垃圾中转站。

二、关于华宁县宁州街道葫芦冲村委会已壁横白沙沟一采沙场生态破坏问题的处理结果

该采沙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的行为在2013年由华宁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现场实施了封停。2016年3月31日,华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该采沙场存在间歇性开采的违法行为后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华国土执责停〔2016〕38号)。2016年7月25日,华宁县人民政府针对举报内容对该采沙场进行复查时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2016年7月27日进行了植被种植的生态恢复。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