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玉溪市商务局承担着全市内外贸易、对外开放、对外经济合作、药品流通规划等工作职能。内设10个科室,核定编制42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3人,退休25人)。2015年,全市商务系统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商务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进出口目标任务:一是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出口实现翻番,全市外贸在全国、全省进出口下降的大环境下逆势增长,实现进出口总值18.96亿美元,同比增长95.7%,全省排名第三,其中出口完成18.52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值的97.7%,同比增长102.9%,增速名列全省第一;二是内贸流通平稳发展,社会消费稳中向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1.3亿元,同比增长13.0%;三是利用外资全年完成玉溪市纳入商务部统计口径的实际到位外资803万美元;四是超额完成商贸及现代服务产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全年引进市外国内资金2.01亿元,超额完成1.5亿元的内资任务;五是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4466.7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459万元的101.7%。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即市商务局机关1个。核定人员编制42人(其中: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财政全供养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5人。核定车辆编制8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市商务局决算总收入190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35万元,占本年收入1830.6万元的87.09%, 比上年1426.54万元增加167.81万元,增11.76%,其中基本支出拨款同比增加236.19万元,增41.43%,主要是2015年在职人员增资补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以及办公室租金36万元由项目支出改基本支出列支所致;其他收入236.25万元,占本年收入1830.6万元的12.91%;上年结转77.01万元,比上年86.5万元增加149.75万元,增173.12%,主要是省补内外贸项目经费同比增加157.0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决算总支出1779.40万元,比上年1482.27万元增加297.13万元,增长20.05%,均为一般预算支出,其中包含上年结转项目支出41.28万元(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29.27元,其他资金支出12.01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34.35万元(基本支出806.34万元,项目支出728.01万元),当年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203.77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806.34万元,占总支出的45.32%。其中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7.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92%,比上年352.13万元增加114.91万元,增长32.63%,主要是2015年在职人员增资补发、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所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燃料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7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比上年24.06万元增加52.08万元,增长2.1倍,主要是2015年差旅费标准提高和办公室租金36万元由项目支出改列基本支出增支所致;离退休人员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64%,比上年190.09万元增加73.07万元,增长38.4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资补发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973.06万元,占总支出的54.68%,主要用于确保商务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开展内外贸易、外经及保障商务事业发展等专项业务工作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912.13万元增加60.93万元,增长6.68%,主要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资金支持额度比上年略有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商务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市内外贸易、外经等业务发展相关经费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6.5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06.34万元,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757.28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商务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完成,用于外经贸发展扶持、市场流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参加国内展会等专项业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3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75万元,主要是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支出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12.8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同比减少4.87万元,主要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定集中派车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实施定点加油和维修,市内出差实行同一线路几个科室同向合并出行,以及实施周二、周四集中派车到昆明出差等相关措施而减支。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局财政拨款的公务接待费开支0.5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接待批次9个,接待人次98人,主要用于对外交流、上级部门检查和考核、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接待费同比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制度”规定及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我局“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及标准,强化接待审批控制,实施定点接待、工作餐安排等相关措施而减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4万元,同比增加52.08万元,增长2.1倍,主要是办公室租金36万元由项目支出改列基本支出增支所致。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