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和提案办理

关于举行《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0-11-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强东风水库水源保护,确保玉溪中心城区居民饮水安全,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听证会,经市政府授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在玉溪中玉酒店举行。

  三、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东风水库管理保护有关或关注东风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公民8至11人。从不同职业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7至9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水利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水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2054793;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 bmid=4)或玉溪市水利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yx.xxgk.yn.gov.cn/canton_model3/default.aspx?departmentid=5710)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dfskzml@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17:30。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水利局承担。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水利局将于2010年11月2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美玲 0877-2056352  13987736455
           周维佳 0877-2056352  13887766011


                 
                     玉溪市水利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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