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2025年,玉溪市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共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405人,实现符合条件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有效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与康复负担,助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红塔区:86人
-江川区:46人
-澄江市:17人
-通海县:43人
-华宁县:32人
-易门县:20人
-峨山县:43人
-新平县:71人
-元江县:47人
2025年全市共筹集使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745.00万元,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全额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支出,具体构成: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1.00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4.00万元
-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70.00万元
资金重点用于支持0—6岁(部分项目可延至18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涵盖:
1. 康复训练补助:包括运动、言语、认知、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费用
2. 手术补助: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手术费用
3. 辅助器具适配补助:助听器、矫形器、轮椅等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费用
2025年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较2024年(310人)显著增长,资金投入同比增加109万元,救助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标准稳步提升,有效帮助残疾儿童改善身体功能、提升生活自理与社会参与能力,切实增强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玉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