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玉溪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被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峨山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依法扣留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峨山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

特此通告

峨山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车辆登记表 .xls

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