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举行《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第2号

根据玉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关于举行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6:00点在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业权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房管局局长

(二)听证代表

李成平  玉溪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

普永发  玉溪市政协委员、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周燕清  玉溪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

罗  勇  玉溪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易忠伟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师

王家俊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闵  敏  玉溪市统计局科员

史  敏  玉溪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刘  金  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张  琼  江川区住建局保障股股长

孔繁璠  峨山县住建局住保股股长

周红琴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

杜  垒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租售部经理

谭  鑫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工作人员

陈少敏  云南恩奇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  娜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陈  超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黄  静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龙玉娇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陈有胜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三)听证记录人

李永芬  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张文琼  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副组长

万唐行  市政府法制办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科科长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