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关于清退2019年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4 来源:玉溪网
各特种设备检验费缴费单位或个人: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云发改物价函〔2019〕117号)文件要求,2019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按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玉溪质检中心”)将对2019年1月至5月15日全额缴费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退还30%。因所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已足额上缴省财政厅国库,现请各缴款人按以下流程办理退库手续:

一、填写退库申请。由缴款人按表格中相关内容填写,填写完整准确,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并盖手印。

二、填写退付申报表。填写完整准确,一式三份,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并盖手印。

三、附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复印件。缴款人复印《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收据联,加盖与缴费单位一致的公章,与退库申请、退付申报表同时提交玉溪质检中心。如收据联遗失的,可到玉溪质检中心复印存根联,写明原因,加盖公章,缴款人签字。

四、如退库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如因缴款人原因放弃退库的,由缴款人提供自愿放弃的说明,单位签字加盖公章,个人签字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各缴款人于2019年7月8日前将原件邮寄或送达到玉溪质检中心一楼大厅收费处。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九龙工业园区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财务室,收件人:飞莎莎,0877-2685510。

公告中涉及的退库申请、退付申请表、放弃领取退费的申明等相关表格请联系中心财务人员领取。

联系人:飞莎莎 0877-2685510

高艳玲 0877-2682438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