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举行《玉溪市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乡村违法建筑应当拆除情形的指导意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玉溪市规划局

根据玉溪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玉溪市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乡村违法建筑应当拆除情形的指导意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关于举行玉溪市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乡村违法建筑应当拆除情形的指导意见(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3:00―5:30在中玉酒店二楼小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 宁 玉溪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二)听证人

李文宏 玉溪市规划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 侠 玉溪市规划局主任科员

(三)听证记录人

资 婷 玉溪市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

杨四新 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专员

万唐行 市政府法制办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科科长

(五)听证代表

张 敏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任云珏 市政协委员、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施忠平 市政协委员、民革玉溪市委专职副主委

朱咏春 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万霄峰 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工作人员

王树德 红塔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高兴坤 红塔区玉带街道冯井社区副主任

邓 媛 澄江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王 潇 峨山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江建平 红塔区路灯管理站高级工程师

李彦斌 玉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

杨纯燕 玉溪北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

王 婷 玉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

薛 钧 玉溪一通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

金友富 云南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玉溪市规划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