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平县新三公路启用区间测速设备及卡口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批准,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17年9月13日0时起,在新平县新三公路启用区间测速设备及卡口电子警察:
测速地点: 新三公路34公里+50米至43公里+600米(党独至河口段)
限速要求:小车70公里/小时 其他车60公里/小时
抓拍违法: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逆向行驶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