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管局关于举行《玉溪市抚仙湖河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市抚仙湖管理局举行《玉溪市抚仙湖河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玉溪市抚仙湖河道管理办法(草案)》是否科学、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抚仙湖河道管理有关或者关注该办法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报名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2、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传真0877-2090359,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xfgjhwjdk@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3、报名人应当如实填写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4、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12:00。
五、听证参会人通知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将于2017年5月1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4)或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yn.gov.cn/Z_M_001/default.aspx?departmentid=5720)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1、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3、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承担。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金爱芬 0877-2090750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