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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法人证书正本遗失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玉溪网

元江县甘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于2015年10月根据《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元发﹝2015﹞13号)、《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职责和机构编制的通知》(元机编﹝2015﹞12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清算移交工作,在移交过程中因搬迁办公室,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一本,事证第153042800354号,事业法人黄成玉声明作废,至今下落不明,也无人拾到归还。

特此说明

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