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
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
根据2016年7月17日至21日期间,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以下投诉举报情况督转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反映的通海县三义造纸厂水污染问题及红塔区启云空心砖厂、杨彦明矿粉厂和两家焦炭厂水污染问题;
2、反映的云南省有色矿山、有色金属冶炼及造纸厂水污染问题;
3、反映的抚仙湖禄充村生活污水外排污染问题;星云湖水体污染及抚仙湖沿岸农家乐水污染问题;澄江县希尔顿抽取湖水用于草场灌溉问题;
4、反映的江川区商业小区垃圾转运站空气污染问题;澄江县西蒲公园西龙潭水污染问题。
上述4个转办单反映的8个环境问题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督转到属地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先期调查处理,我市将在工作时限内进行督促跟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调查处理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