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举行《玉溪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玉溪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经市政府委托,决定举行《玉溪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听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听证稿)》是否科学、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4日上午(星期五)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或者关注该规划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6571680;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4)或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yxepb.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uxihbstk@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17:30。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将于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三)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4)和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yxepb.gov.cn/)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五、相关要求

  1.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3.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承担。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何亚东  6571630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