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龙树一组十六营坡地
2、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红塔区、通海县、峨山县
3、工程规模:近期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d(2020年),全年待处理生活垃圾25.55万吨;远期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2030年),全年待处理生活垃圾36.5万吨;
4、焚烧线配置:拟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的机械炉排型焚烧炉,配置方式为2×200t/d+1×300t/d;
5、余热锅炉配置:蒸汽参数为中温中压(4.0MPa,415℃);
6、烟气处理工艺:拟采用成熟、可靠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流程;
7、汽轮机配备:1×12MW水冷凝汽式汽轮机,年发电量约0.82×108kWh,年上网电量约0.648×108kWh;
8、炉内高温烟气达到850℃时停留时间2s以上;炉渣热灼减率不大于3%;
9、工程总投资:约3.6亿元。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为了减少卫生填埋场的运行压力,延长其寿命,解决玉溪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最终出路必须采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方式。以玉溪市目前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上采用焚烧方式已属可行,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亦为居民所接受。本项目建成后将和填埋场形成互补优势,填埋场作为焚烧厂检修停产时备用及焚烧所产生的残渣、飞灰固化产物的储存地,符合国家关于填埋处理方式与焚烧处理方式互补关系原则。
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云南省对固体废物处理的相关管理政策及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玉溪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有利于玉溪市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建设对当地不利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采用相应环保处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环境。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凤凰路98号4楼
联 系 人:周舟
联系电话:13888856197
电子邮箱:746516151@q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和联系方式
分析机构名称:北京华灵四方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 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1号院1号楼金泰国际大厦3楼
昆明公司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陈富春
联 系 电 话:15877972961
电 子 邮 箱:2391706610@qq.com
传 真:0871-63172385
六、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编制风险分析报告-云南省评审中心评审。
2、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A、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B、是否符合本市、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C、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D、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七、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拟建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和建议;对建设方有何诉求;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公示指定地址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