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2011玉溪市地方坐标系的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2011玉溪市地方坐标系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经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我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启用2011玉溪市地方坐标系,现公告如下:
一、2011玉溪市地方坐标系是我市唯一合法的地方平面坐标系统。该坐标系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椭球参数相同,以东经102°30'作为中央子午线。
二、2014年3月1日后新生产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采用2011玉溪市地方坐标系。我市原有其他地方坐标系统同时废止。
三、市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启用2011玉溪市地方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本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转换。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为各部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转换提供技术支持。
特此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