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玉溪市旅游局关于申请办理导游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市旅游局对获得导游资格证书,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理导游证的对象
 
  (一)凡是2009年以后取得(含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在一家旅行社注册并订立劳动合同,至今未申请领取导游证IC卡的人员;
 
  (二)导游证IC卡遗失或损坏,申请补发的导游人员;  
 
  (三)本省内跨地州变更服务社,申请换发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
 
  二、申请导游证IC卡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人员应报送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在发证性质一栏必须注明 “申请颁发”);
 
  4、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红色底版)一寸标准照片2张(粘贴于申请表右上角)。
 
  (二)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遗失或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在颁证性质一栏须注明“遗失补发”或“损坏补发”);
 
  3、导游证遗失的,持证人须在市级报刊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IC卡编号、姓名、卡号)事宜,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再申请“遗失补发”导游证;
 
  4、导游证损坏的,在申请补发的同时将损坏证件原件交回发证机关;
 
  5、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红色底版)一寸标准照2张(粘贴于申请表右上角)。
 
  (三)省内跨地州变更服务社,申请换发导游证IC卡的人员应报送下列材料:
 
  1、《云南省旅行社从业人员流动意见书》(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导游证IC卡;
 
  3、与本市新聘用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在颁证性质一栏须注明“变更换发”);
 
  5、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红色底版)一寸标准照片2张(粘贴于申请表右上角)。
 
  6、《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云南省旅行社从业人员流动意见表》在旅行社领取填列。
 
  三、换证的时间和要求
 
  换证时间:3月25日至4月15日
 
  要求:换证材料在4月15日前,以旅行社为单位统一报送玉溪市旅游局行业监督与管理科,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是以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067404            
 
  特此通知
 
 
 
 
溪市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