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举行《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第1号)
 
  为加强东风水库水源区保护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玉溪市水利局受玉溪市政府的委托,决定举行《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听证会,并就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中旬在玉溪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二、听证会内容:《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中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划分是否科学、合理和可行。
  三、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有关或者关注该区划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水利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具有玉溪市户口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水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2030468;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或玉溪市水利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uxiljh@126.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下午5:30。 
  听证会代表应当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宜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水利局承担。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水利局将于2010年8月1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家宏   0877— 2030468
           周美玲   0877—2056352
 

玉溪市水利局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