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公开聘任地质灾害防治专家

发布时间:2009-10-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我局拟调整、充实玉溪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形成一支专业结构全面、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现决定面向玉溪市行政辖区内聘任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评估专家,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称

  凡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山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土地整理、生态环境、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工程监理、财务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同时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经历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需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需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地质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专业能力强、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同时参与或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造价、监理报告的编写或三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写工作。

  (三)身体、年龄条件

  身体健康、能参与现场调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工作单位不限,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人员及行业内退休(退休人员需出具原单位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人员均可报名。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

  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并填写《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审查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拟聘任专家进行综合考核审查,经考核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公示。

  (三)公示

  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认定

  公示期满后,由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行文认定,并核发聘任书。

  请各单位大力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10楼1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云辉、周建明  (0877)2664453

  E-mail:sjzjm@yx.yn.cnsjlyh@yx.yn.cn

  《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登记表》电子表格下载网站: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yxgt.yuxi.gov.cn

  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yx.xxgk.yn.gov.cn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