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国土资告字〔2009〕36号)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YTC(2009)7-1号等五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YTC(2009)7-1号 | 红塔区研和镇哨坡 | 3560.5 | 工业用地(其它未列明的制造业,具体建设项目为氧气、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等气体的充装) | 30%-50% | 1.0-1.7 | ≤20% | ≥900 | 50 | 18 |
YTC(2009)7-2号 | 红塔区研和镇哨坡 | 20810.5 | 工业用地(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 30%-50% | 1.0-1.7 | ≤20% | ≥900 | 50 | 100 |
YTC(2009)7-3号 | 红塔区研和镇哨坡 | 3434.7 | 批发零售用地 | 30%-50% | 1.0-1.7 | ≥30% | —— | 40 | 30 |
YTC(2009)7-4号 | 红塔区研和镇哨坡 | 6257.8 | 工业用地(日用化学品制造) | 30%-50% | 1.0-1.7 | ≤20% | ≥1505 | 50 | 30 |
YTC(2009)13-1号 | 红塔区研和镇中村 | 2720.5 | 工业用地(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 30%-50% | 1.0-1.7 | ≤20% | ≥1210 | 5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可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10月13日至2009年10月23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到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其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玉溪日报》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五、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1月3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到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科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09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16:30前。
六、挂牌出让时间为10天,具体为:2009年10月27日9:00至2009年11月5日16:00。地点:玉溪市凤凰路88号2楼土地交易大厅。
七、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楼809室
联系电话:0877-2664432 联 系 人:马女士 白先生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玉溪市财政局 账号:53001656141050218171 开户行:建行玉溪市分行建设支行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与聂耳路交叉口,玉溪市财政局对面。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