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国土资告字〔2009〕35号)

 

  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YTC(2007)42-2号和YTC(2009)8号两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YTC(2007)
42-2号
红塔区研和镇玉通公路大坡头旁
48773
工业用地
(钢压延加工业)
25%-55%
1.0-1.7
≤20%
 
≥1815
50
370
万元
YTC(2009)8号
红塔大道、玉溪市农科所西南角
2615
城镇住宅用地
<45%
<5.0
≥30%
——
70
100
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可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为妥善解决YTC(2009)8号地块的通道问题,在玉溪龙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东侧与玉溪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交界处,由玉溪龙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划出一条长113.875米、宽8米,总面积911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出让地块连接红塔大道的通道(通道位置以YTC(2009)8号地块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通道由竞得人自行修建并承担因修建通道的全部费用。
  竞买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对玉溪龙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让出的911平方米通道进行补偿,补偿费用为人民币226.2万元。竞得人对玉溪龙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补偿后,由玉溪龙马房地产有限公司配合竞得人将上述通道过户到竞得人名下,因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由YTC(2009)8号地块竞得人及玉溪龙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各自承担。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其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玉溪日报》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到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科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09年10月29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16:30前。
 
  七、挂牌出让时间为11天,具体为:2009年10月23日9:00至2009年11月2日15:30。地点:玉溪市凤凰路88号2楼土地交易大厅。
 
  八、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楼809室
  联系电话:0877-2664432                       
  联 系 人:马女士    白先生 
 
  十、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玉溪市财政局
  账号:53001656141050218171
  开户行:建行玉溪市分行建设支行
  地址:迎春街与聂耳路交叉口,玉溪市财政局对面。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