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

澄江引导抚仙湖径流区内养殖场向外转移

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紧紧围绕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把退出抚仙湖径流区畜禽养殖业作为保护抚仙湖的重要举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径流区内养殖场向径流区外转移。

  澄江县把抚仙湖径流区划定为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禁牧区”和“养殖区”四区,加强和规范抚仙湖近面山及径流区畜禽养殖管理,保护生态,防止污染。严格限制抚仙湖径流区内新增畜禽养殖场(户),在抚仙湖径流区外的海口镇草格村、大塘子村和九村镇花园村规划了3个可容纳35万头(只)以上畜禽养殖园区,引导现有养殖场(户)向抚仙湖径流区外转移。

  同时,澄江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对在抚仙湖径流区外新建生物发酵床达到规模养殖标准的养殖场(户),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助;在抚仙湖径流区内的养殖场(户)新建排污池投资10万元以上、不低于50立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抚仙湖径流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到抚仙湖径流区外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规模达10~50头、51~100头及100头以上的,每户一次分别补助3~10万元。澄江县还组织相关人员向养殖户做思想工作,算经济账、环保账,向群众全面宣传、解释养殖场向径流区外转移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政策,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动员,争取并得到了广大养殖户的理解支持,养殖户都积极参与到关停转迁工作中。

  目前,澄江县引导关停转迁养殖场213户,迁出畜禽9.9万头(只),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场建设4800平方米,建设沼气池900立方米。据测算,关停转迁后,共计削减化学需氧量446.2吨、总氮67.05吨、总磷12.88吨,对抚仙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讯员 李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