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庭院绿化 实施家庭美化

澄江县“园林小区”之一——金色仙湖小区
鲜艳的炮仗花从高楼的窗户边垂了下来,宛如红绿相间的瀑布悬挂在墙面上;小区内绿树成荫,鱼儿在池塘里游来游去……这是记者近日在澄江县金色仙湖小区里看到的情景。在澄江县,像金色仙湖这样的园林小区,创建比例达到了60%。
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过程中,澄江县十分重视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身单位绿化美化建设工作中。通过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引导绿化建设条件受限、绿地率不能达标的单位,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立体绿化等方式来弥补单位庭院绿量不足的问题,构建立体复合型城市生态绿色空间,丰富城市景观效果。
金色仙湖是位于澄江县城南边的一个商品房小区,走进小区,宛如进入公园,园中山、石、水景与绿化景观有机融合,小桥流水,山石大树,一步一景。据介绍,该小区绿化覆盖率达41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约14.55平方米。小区住户张大爷称赞:“像住在公园里一样!”
位于澄江县城西北面的碧湖佳园小区是澄江县2011年度的公租房项目,也是园林小区之一。该项目占地面积24732.36平方米,其中,绿化覆盖总面积就有9099.8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6.79%。记者在碧湖佳园小区内看到,一楼停车场上方被巧妙地设置成绿地花园,院中绿树成荫、水景优美,站在院子中央很难想象这竟然是公租房。
住在小区里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每天晚饭后,他总是带着孩子和母亲在小区院子里散散步。“虽是公租房,可这个小区的环境比周边的一些商品房小区还好,绿化多。住户很注重维护卫生,搬进来快一年了,没见谁乱扔垃圾。”
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澄江县大力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完善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和办法,开展评选活动。加大对新建、改建小区的绿化规划控制,保证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30%,改扩建的旧居住区绿地率达25%以上,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标准达95%以上。
2006年至今,每年度都组织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经过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多年努力,目前全县共有30家单位被授予“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称号,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比例达到了60%。
该县还以“植树节”等节庆日为依托,深入开展全面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通过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绿化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性绿化活动广泛开展,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