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进入宣传培训阶段
本网讯(特约通讯员 贺萍 通讯员 王涵)为大力发展和培育微型企业,积极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环境,澄江县进一步加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扶持发展政策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推动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县工商、工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此次培训中,参加培训的人员都是2014年4月1日以后新办企业及部分微型企业代表。
培训会上,县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向大家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法〔2014〕17号)、《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云工信中小〔2014〕4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将《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及《澄江县微型创业扶持实施方案》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宣传。县工商局企业科负责人还详细向大家讲解了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扶持对象、扶持资金申请流程,需提交材料、初审要求等方面内容,并号召全县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积极申请微型企业创业资金扶持,推进全县微型企业的培育工作。
据了解,所扶持的新创办微型企业简称微型企业,培育扶持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底,澄江县2014年将完成市下达培育扶持110户微型企业的任务目标。按照相关扶持政策规定,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按规定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