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运行安全
澄江县自2010年正式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形成了县政府统一领导负总责,县人社局监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执行政策严格,预存按标准比例应收尽收,提取无差错事故,保证金制度呈现高效、合法、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到了应收尽收。将有建设工程单位的农民工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每年的劳动执法年审。加大监察力度,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列为劳动监察执法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加强与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接机制,不定期了解项目立项、审批进展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工程项目信息,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预存提供准确信息。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保证金使用管理。先后制定了《澄江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澄江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修改完善预存和提取文档、窗口办事指南并上传至信息公开网站,让预存、提取透明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实施公示制和核查制,杜绝造假或提前提取情况的发生,让农民工成为保证金制度直接受益者。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责任。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工资保证金管理初审到办公室复查最后经局长批准的审批工作流程,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保证金应收尽收和及时返还,确保保证金运行安全。同时,采取经办业务与印鉴管理分离的办法,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建立登记台账,实行定期对账制,规避风险。
截至今年7月31日,共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3个,建户率达100%,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3户6270.50万元,返还50户2007.78万元。(通讯员 适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