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深化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收到六大成效
玉溪市深化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收到六大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改革任务。全市共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247159件,发放产权证246107件。通过改革收到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明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找到了“主人”和“管护者”,逐步建立了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二是完善了管理机制,落实了管理责任。通过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的管护责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护机制,较好地改变了过去部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局面。三是提高了农民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通过改革,领到产权证的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得到了落实,管理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在全市抗旱保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用水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四是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明确经营主体后,通过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使群众逐渐树立了水商品意识,节水意识逐步提高,减少了浪费,打破了原来使用“大锅水”的陋习,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五是深化和巩固了以前的改革成果,形成了改革的长效机制。六是健全和完善了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