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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4-04-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是中央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自2007年11月,国家出台政策,要求每头病害猪损失给予补贴500元、每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贴80元,中央补贴60%。2011年8月1日后国家又提高了补贴标准,要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每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仍为80元,中央补贴60%。我市执行的为中央补贴标准,即每头病害猪损失补贴480元、每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48元。

  为把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多年来多次深入企业及各县区屠宰点督查落实,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实际会同市商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规范的管理办法,印制了相关无害化处理票据,为玉溪市管好用好中央资金,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提供了保障。自2007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资金1507.1万元,我局都及时把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县区,并会同市商务局、农业局对全市八县一区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各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清算。从清算结果看,玉溪市2007年11月—2013年12月共检出病害猪30617头,无害化处理30617头,发放补贴资金1181.3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市屠宰户的利益,净化了我市肉食品市场。

  (企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