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澂江县禄充风景区加强水上救援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澂江县张先生来电反映,自2008年澂江县禄充风景区管委会撤销后,之前成立的救援队由当地村民承包经营,承包方以营利为目的,影响了救援效率和风景区的形象。他建议当地政府加强水上救援体系建设,成立专业的救援队,规范救援收费标准,树立禄充风景区对外旅游的 良好形象。 来电人提出的建议已及时反馈澂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现回复如下:禄充风景区水上救援中心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禄充风景区水域的水上安全巡逻,对在水上娱乐不穿救生衣、下水游泳不带救生器材的游客进行劝阻和对溺水者实施救援,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实施的救援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对于溺水死亡尸体沉入水中的溺亡者,打捞工作必须聘请专业的打捞队进行打捞,不在禄充风景区水上救援中心工作职责范围内,在打捞过程中,禄充水上救援中心会积极配合死者家属和专业打捞队寻找尸体。 近期,禄充风景区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街道、社区、小组、公司将通过会议、活动、宣传、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救援人员素质,提高广大群众和游客的认知度及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和谐、平安的禄充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