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有人在东风水库内养鱼及在径流区内洗砂作业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4-1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江川县九溪镇河口村的孔先生来电反映,东风水库作为中心城区重要水源点,历来都受到严格保护,但江川县九溪镇六十亩村村民宋某在东风水库内养鱼,同时还在径流区内开办了一个砂场夜间进行洗砂作业,严重污染了水源,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反映的问题经玉溪市水利局调查核实,情况是: 一、关于在东风水库内养鱼的问题。玉溪市水利局于2011年3月向水库主库区投放了鲢鱼、鳙鱼数吨鱼苗,为了有效禁止偷捕行为,做好渔业资源管理工作,2011年6月25日原玉溪市东风水库管理处与河口村村民孔先生签订了《东风水库净化坝渔业资源管理合同》。该合同围绕着有利于水体水质的改善,规定了向水体投放鱼类的品种、规格、捕捞时间、捕捞的规格、打捞水面漂浮物等事项。合同实施过程中,水库管理单位派出管理人员适时监管,一年以来经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没有发现承包人向净化坝水体投放饲料、不按规定捕捞的情况,该水域水面的清洁工作也能够按要求完成。 二、关于在径流区洗砂作业的问题。由于河水(特别是雨季洪水)中含泥量大,泥沙淤积在二号栏污闸坝前和二号拦污闸坝下至净化坝的河道中。自2004年以后,原东风水库管理处每年旱季都要出资清淤。2008年6月2日原东风水库管理处与宋某、代某签订了《东风水库库尾清淤、采沙协议书》,明确了清淤、采沙的有关规定。在清淤采沙过程中,东风水库管理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下一步,玉溪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水库径流区的巡查力度,不断变换巡查时间,釆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径流区水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