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玉溪分校收取培训费但未出具发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4-1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通海县一司机来电反映,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玉溪分校到通海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当时收取了300元的培训费,收据上已注明凭收据换取发票,但现在告知他们没有发票。他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反映的问题经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情况是:为方便和解决驾驶员的实际困难,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玉溪分校(技校)采取就地办学,先预收培训费,开收据,待培训完毕凭收据再开发票给驾驶员。采取这种做法是为了方便报名后未参加培训的驾驶员退款。在今后的工作中,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技校加强管理,尽量缩短开发票时间,并继续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