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反映江川县江城镇海门村委会隔河村部分村民凌晨在抚仙湖内违规捕鱼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3-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江川县江城镇海门村委会隔河村部分村民凌晨在抚仙湖内违规捕鱼,就此事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情况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调查,江川县江城镇海门村委会隔河村部分村民夜间采取电力拖捕的方式违规捕鱼的问题确实存在。由于采用电力拖捕进行捕捞相比合法的刺网捕捞利润较高,长期以来,江川县隔河村村民凭借其临水而居的地理优势,违规进行电力拖捕的行为一直屡禁不绝。 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抚仙湖的渔业资源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同时电机造成的燃油外泄对抚仙湖水体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禁止使用机动船、电动拖网或者污染水体的捕捞措施。”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该情况,对电力拖捕行为坚持长期的高压打击态势,开展了多次针对电力拖捕的专项打击行动。在日常执法中,也将打击电力拖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开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2年至今,巡查中共发现电力拖捕事件3起,执法人员已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由于电力拖捕多在夜间进行,监管难度较大,加之隔河村地理位置特殊,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部分渔民仍然以身试法,渔民暴力抗法更是时有发生。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将进一步督促并协助江川县加大对隔河村等电力拖捕高发地区的渔政巡查和执法力度,根据巡查情况适时开展渔政专项行动,坚决防止电力拖捕行为在抚仙湖水域再次蔓延,维护广大合法渔民的利益,保护抚仙湖珍贵的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