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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其在车辆检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2-06-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玉溪市车辆管理所在检车时只认可玉溪路通公司自制的反光标识质保卡,不认可其它厂家具有国家质检合格质保卡的产品,市民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玉溪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调查核实,来电人反映在办理车辆年检手续时办理部门只认可玉溪路通公司自制的反光标识质保卡的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是:2008年以前,玉溪市场中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反光标识,标识起不到夜间反光提醒警示作用。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玉溪市公安局和玉溪市工商局联合对玉溪反光标识销售市场进行了整治规范,发布了《关于加强对货车车身反光标识及防护装置销售使用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市内具有合法销售货车车身反光标识的企业、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号,要求销售企业在销售和提供粘贴服务时向使用人出具质量保证卡。为保证质保卡式样、方位标识统一,由玉溪路通公司统一印制,车辆管理所再将质保卡发放给具有销售资质的企业,由企业提供给机动车使用人。此项措施实施后,车身反光标识的销售行为得到了规范,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机动车使用人只要到具有销售和粘贴反光标识资质的企业购买产品并持有企业提供的产品质保卡,均可按程序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