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易门县土地管理措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4-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他是易门县的一名土地协管员,他发现很多村民改变自家承包地的使用用途,在土地上建盖房屋用于养殖。他们作为乡镇一级管理部门无权对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工作难以开展,他建议上一级国土部门能出台相应的措施,以便他们更好的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2011年以来,易门县六街、龙泉街道办事处村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突出。为处理好此类问题,易门县国土局于2011年拟定了《易门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经征询意见、听证、报审等程序,该办法经2012年2月17日易门县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易门县人民政府公告第6号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