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反映华宁县客运站向进站接送旅客及运送货物的车辆驾驶员收取费用且不出具发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2-03-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的李女士来电反映,华宁县客运站向进站接送旅客及运送货物的车辆驾驶员收取1元/次的费用,且不出具发票,如索要发票就收取2元但只开具1元的发票,她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反映的问题经华宁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号)精神,华宁县汽车客运站制定了客运站内停车收费标准,“凡送客进站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半小时以上的车辆,收取1元的停车费用”,但承租者没有严格按照县客运站管理规定执行。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已责成客运站对承租者进行教育,并向李女士当面道歉。同时要求客运站完善管理规定,督促站前广场承包经营者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竭力为广大旅客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站场秩序,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