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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新平县漠沙镇龙河村拨款补助的发放问题

发布时间:2010-11-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是新平县漠沙镇龙河村的村民,他反映以下两个问题:1、中央财政对村里用塑料大棚栽种苦瓜的村民有拨款补助,村上开会宣传时告之村民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亩,但发放到村民手中的是2000元/亩,就此事他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咨询,均未得到详细答复。2、他于2000年时为漠沙镇第二中学进行校舍屋顶补漏,工程验收后校方只付了一部分款项,至今仍欠余款5164元,他多次找校方协商此事,校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来电人反映的问题经新平县漠沙镇政府调查核实,回复如下: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漠沙镇制定了《漠沙镇2009年标准化大棚种植示范样板实施方案》,拟建设1000亩苦瓜标准化大棚种植示范样板,其中200亩核心区全钢架大棚划定为曼勒村片区,龙河村及其他村片区属示范区钢架大棚和新建竹架大棚,所以补助标准不同。核心区钢架大棚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亩,而示范区钢架大棚为2000元/亩。来电人属龙河村委会村民,龙河村属钢架大棚示范区,所以只能享受2000元/亩的补助标准。关于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是因为漠沙二中为开展校园建设所欠工程款数额较大,但目前学校资金困难,一时无法筹集资金支付所有的工程欠款,只能逐步偿还。校方也将学校面临的困难对来电人进行了认真的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