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中心城区雨蓬拆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05-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在玉溪开展“创卫”活动中,对中心城区的整治标准不一,例如:玉兴路迎街面雨篷全部拆除,凤凰路迎街面雨篷部分拆除,玉带路的迎街面雨篷则进行整改。他是一名城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标准不统一,不仅增加了执法难度,也不利于“创卫”活动。希望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营造和谐文明城市。经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后,回复如下。 城建部门对外雨棚有高≥2.4米,宽度≤1.5米的要求。各街道根据工作实际牵头组织区城建,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玉兴路对未办理手续及达不到标注的雨棚进行了拆除;凤凰路因牵扯与高新区管理区域划分及东风广场片区雨棚合法性界定等相关问题还有部分雨棚未拆除及规范;玉带路对辖区内所有雨棚按整治标准进行了规范处理,并补办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