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他人在村中搞养殖影响周围住户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04-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痛海县杨广镇下村6组的一村民反映,他们村有一村民在自家的老房屋内搞养殖,最近,这户人家不再搞了,却把房子租给邻村的另外一户人家继续搞养殖。由于是养殖地点地处村子中间,臭味招来了很多苍蝇,鸡叫声也影响了周围村民休息。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干涉,不要让村民在村子中间搞养殖。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后,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2008年4月,杨广村七组张应雄将自建老住房用于养殖,受附近村民投诉,通海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后,认为居住区不适宜养殖,建议村组进行自我管理,将村内的几家养殖户迁出。后来,几家养殖户中止了在居住区内进行集约养殖的行为。2010年1月,张应雄与郝艳萍合伙,重新将原住房用于养鸡,目前饲养蛋鸡2000只,鸡粪用桶收集后还田,日产生量约2桶,养殖场建设、生产均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该养殖场位于村中,周围均为住宅,对住户有一定影响。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通海县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该养殖场尽快另选合适地点进行搬迁,搬迁前不得再引进鸡苗扩大养殖规模;同时要求张、郝两人要妥善处理与周围村民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反映的情况。 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通海县环保局同时建议杨广村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民主自治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规定,加强宣传,杜绝在村内新增集约化养殖场的行为,将现有养殖场逐渐搬迁出村内居住区,管理和维护好村组辖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