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09-04-2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其是华宁县新城乡政府职工宿舍的住户,和自己所住的房屋毗连的华宁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有一层简易房用做车库,现华宁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房屋加高。根据以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达成的协议,其加盖房屋必须退出一个车位的距离,但现在没有按照以前的协议进行施工。华宁县城建部门在这件事中没有考虑到以前存在的协议而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建设,在发现问题后发出了停工通知 书,但没有执行。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所遇到的问题。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华宁县调查了解,华宁县建设局先后于2009年3月10日、3月18日两次组织新城乡政府职工住宅小区内住户代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住户代表进行协商处理。经多方协调,目前双方已达成如下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院内住户在二层内封顶,不再继续加层。(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