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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助兑付问题

发布时间:2009-04-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其承包了村上20多亩地栽种甘蔗,现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当时为了方便栽种,自己花了3000多元钱修了一条田间公路,现村上不补偿自己修路所花的钱,对于所栽种的甘蔗怎么补偿也不是很明确。希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此事普映超同志,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新平县调查了解:一、田间路的补偿问题。根据新平县政府批复的《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红山铁矿浅部熔岩铁矿露天380万t/a采矿工程项目使用土地补偿方案》,田间路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助,现已补到小组,具体补助到农户的方案正在商定中。二、甘蔗的青苗补偿标准。根据新平县政府批复的《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红山铁矿浅部熔岩铁矿露天380万t/a采矿工程项目使用土地补偿方案》,甘蔗属于旱地,青苗补偿标准是800元/亩,已在小组进行过宣传,不存在他反映的补助政策不明确的问题。目前青苗的补偿事项正在做前期工作,以户为单位认定面积后将及时兑付到农户。(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