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2008-11-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反映人是广西的一位驾驶员,经常到我市通海县九街镇梨山冷库运输蔬菜,其车辆是挂靠在广西的一家公司,十多天前,该公司的一蔬菜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冷库损失,但肇事车辆已经返回广西,冷库随后扣押了来运输蔬菜的反映人车辆,要求其公司赔偿冷酷损失后再归还,反映人了解到公司要在出售肇事车辆后才来赎回反映人的车辆,但肇事车辆一般很难出售,势必给反映人带来更大损失,而且冷库方面也不出示扣压凭证,反映人没有证据向公司要求赔偿,十多天来反映人多方联系都没有得到处理,为此,反映人于冷库私自扣押其个人车辆为由,来电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希望能早日得到车辆返还广西。固先生您好:接到您的来电后我办高度重视,及时交由通海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2008年6月6日,同为衡山市衡玉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廖书育驾驶车辆,(车牌号为:湘D09207)帮通海县梨山冷库4号库李耿城从通海拉菜到深圳,在曲江蚂蚁山大桥附近翻车,整车菜全部损失(12.9万元),李耿城未能收回12.9万元的损失,并多次与衡山市衡玉汽车运输公司及驾驶员联系均无结果。2008年9月26日,该公司反映人的车辆(车牌号为:湘D09991)到通海县梨山冷库拉菜,被李耿城扣住车辆,李耿城要求公司派人来协商解决,挽回自己的损失。因衡山市衡玉汽车运输公司一直未派人来通海,不具备调解条件,所以无法进行调解,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来处理此事。(2008年11月14日)